中山誉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采购代理机构”)受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的委托,拟对曹二村曹安南路44号土地平整项目清运物检测进行公开询价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:
(一)项目名称:曹二村曹安南路44号土地平整项目清运物检测。
(二)询价内容:曹二村曹安南路44号土地平整项目,占地面积约为7614.61平方米,对固体废物进行30个点位浸出毒性的检测和20个点位的抽样快筛等服务。
(三)报价上限:本项目报价上限价为100000.00元(含税),超出上限价为无效报价。
(四)代理服务费:本次代理服务费为3600.00元,由成交供应商支付。
二、投标单位资格条件:
(一)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(二)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》(计量认证证书)。
(三)未在《信用中国》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被列为“失信被执行人”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”。
(四)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响应文件的构成、份数、封装
内容包括:
1、封面【(包含项目名称、投标人名称及日期)格式自拟】;
2、投标报价单【(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,保留2位小数)格式自拟】
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格式自拟);
4、授权委托书【如法定代表人参与可不提供(格式自拟)】;
5、营业执照;
6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》(计量认证证书);
7、《信用中国》网站的信用报告;
8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。
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。
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、副本2份、电子响应文件1份。响应文件副本,所有资料都可以用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。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【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,注明“正本”和“副本”字样,正本和副本(含电子响应文件)一并封装。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,应以正本为准】。
(一)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
1.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密封形式递交。
2. 本项目投标需缴纳参投保证金2000元,没中标的自“曹二村党群服务中心”微信公众号公示中标结果之日起,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中标方如未按通知要求(公示完结三个工作日内),前来曹二村委会202办公室签订合同的,视为中标方放弃处理,中标方已交的参投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,不予退回。
单位全称: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
单位开户银行:中山农村商业银行古镇曹步支行
单位银行账号:80020000000075567
(二)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
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23日17:00前
(三)递交资料的地点
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大堂前台(中山市古镇镇曹二长安路78号)朱小姐收,不接受邮寄。
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五、评审:
(一)评审地点: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会议室。
(二)组建询价小组: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,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。
(三)评审流程
1、资格性评审:询价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,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资格性要求。合格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,不得评审。
2、经济评审:
中标价的确定采用以最低价者中标。
六、其他说明:
1、报名单位一经递交响应文件,即视为同意本项目选取成交供应商方式。
2、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已对该项目进行全面了解,中标后拒签合同的将视为违约,须向采购人支付报价金额的20%作为违约损失。
3、成交公告将在询价公告发布的媒体的相同媒体发布。
4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(1)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(单位);
(2)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;
(3)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;
(4)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;
(5)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;
(6)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;
(7)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;
(8)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;
(9)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。
七、发布人信息:
1、采购人信息:
名称: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
地址:中山市古镇镇曹二长安路78号
联系人及电话:朱小姐 0760-22382627 项目负责人:李吉壮
2、采购代理信息:
名称:中山誉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贸联大厦北塔2号1304室
联系人:陶小姐0760-88835200
中山誉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18日